(一)负责校(院)内外、上下的联系与协调,检查督促校委会决定和校(院)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。
(二)负责全校(院)性会议会务、综合性材料等秘书工作。
(三)负责全校(院)考勤、值班安排、车辆管理、公务接待、报刊、文印、信访和有关慰问活动等行政事务。
(四)负责校(院)各种文稿的审核和文电、印章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校(院)宣传工作,编发《党校简讯》。
(六)配合做好校(院)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。
(七)加强处室自身建设,提高本处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。
(八)完成校委会及校(院)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