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委党校本部食堂用餐服务项目外包工作方案
鉴于市委党校本部的食堂用餐外包服务合同将于7月底到期,为做好新一轮食堂用餐服务外包工作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成立党校食堂管理小组
为做好食堂用餐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,为教职工和学员提供一个较好的就餐环境,建议成立党校食堂管理小组,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,组成成员如下:
组 长:黄雄彪
副组长:俞建辉
成 员:张诺维 郭文龙 黄清队 潘星元 林 青 周文斌
二、食堂经营方案
本次食堂经营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,邀请相关社会餐饮服务公司为我校提供餐饮服务,以提高我校食堂服务水平,改善服务质量,满足教职工和学员需求。
(一)资质要求
结合近年来食堂工作实际,本次在对拟参加投标餐饮公司的经营实体、相关经营经验、经营评价进行了解的基础上,制定准入的条件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19条第2款规定条件(出具声明)。
2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并提供原件核对。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允许提供餐饮服务。
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。
非法人代表报名的,须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书,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供核对。
4、相关资质证书。
(二)服务范围
党校本部食堂位于党校校内,三层框架结构,面积1098平方米,其中一层、二层用于学员、教职工、共建单位人员用餐,三层为教职工宿舍和食堂员工宿舍,室内设施、厨房设备为现状。
(三)服务内容
1、党校各类班次学员日常餐饮服务;
2、党校教职工日常餐饮服务;
3、党校接待餐饮服务;
4、共建单位人员餐饮服务。
注:节假日照常提供服务。
(四)服务标准
1、学员、教职工、共建单位人员平时用餐由餐饮公司按成本提供,成本不含厨师和服务员工资、水电、房屋折旧和维修等,包含菜金、燃料和其他必耗品。
2、接待:由餐饮公司按成本提供,成本不含厨师和服务员工资、水电、房屋折旧和维修等。
3、合作办班用餐标准由餐饮公司按成本加上适当利润(利润率在百分十以内)安排。成本不含厨师和服务员工资和房屋折旧费,包含菜金、燃料、水电和其他必耗品。
(五)服务费用
1、月服务费用初定29000元。
2、结算
(1)每月终了餐饮企业进行自评,经总务处考核合格后支付。
(2)餐饮公司需开正式发票,以转账方式支付。
(3)服务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社保、医保、福利费、管理费、法定税费、培训等费用。
注:向学员、教职工、共建单位人员提供的饭菜菜金由餐饮公司直接向服务对象收取,学校接待、合作办班餐费的结算方式另行协商。
(六)招投标方式
拟采取邀标方式进行。在广泛了解的基础上,经过比较,邀请3-4家餐饮企业就公司基本情况、泉州地区成功案例、人员配备和服务、提供的花色品种、经济核算、食品和卫生安全、就餐环境向考核小组当面陈述,每个企业陈述控制在15-20分钟。考核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候选公司。
(七)合同期限
合同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
三、招投标议程
(一)时间:2019年7月19 日(星期五)上午9:00(初定)
(二)地点:市委党校办公楼四层会议室
(三)参加人员
1、校考核组成员
(1)校委委员;
(2)各处室负责人;
(3)食堂管理小组成员。
2、监督组成员:校机关纪委人员
3、参加投标企业代表
(四)主持:黄雄彪副校长
(五)议程
1、主持人宣布招投标注意事项(以得票数高当选,若第一名得票数相同,则通过抽签确定)并通报前期工作情况;
2、参加企业抽签(监督组人员现场监督);
3、餐饮企业代表按抽签顺序分别陈述;
4、计票员(总务处工作人员)、监票员(监督组人员)发放选票;
5、投票人员投票(校委委员、各处室负责人、食堂管理小组成员);
6、计票员、监票员统计票数,并通报投票结果;
7、苏延辉常务副校长宣布入选企业名单并讲话。
泉州市委党校本部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邀请函
一、服务范围
市委党校本部食堂位于党校校内,三层框架结构,面积1098平方米,其中一层、二层用于学员、教职工、共建单位人员用餐,三层为教职工宿舍和食堂员工宿舍,室内设施、厨房设备为现状(欢迎实地察看)。
二、服务内容
1、党校各类班次学员日常餐饮服务;
2、党校教职工日常餐饮服务;
3、党校接待餐饮服务;
4、共建单位人员餐饮服务。
注:节假日照常提供服务。
三、服务标准
1、学员、教职工、共建单位人员平时用餐由餐饮公司按成本提供,成本不含厨师和服务员工资、水电、房屋折旧和维修等,包含菜金、燃料和其他必耗品。
2、接待:由餐饮公司按成本提供,成本不含厨师和服务员工资、水电、房屋折旧和维修等。
3、合作办班用餐标准由餐饮公司按成本加上适当利润(利润率在百分之十以内)安排。成本不含厨师和服务员工资和房屋折旧费,包含菜金、燃料、水电和其他必耗品。
四、人员配备及管理
为保证服务质量,餐饮公司设泉州市委党校项目部,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,包括项目经理、厨师、帮厨、服务员等。
五、服务费用
1、月服务费用定为29000元。
2、结算
(1)每月终了经总务处牵头考核合格后支付。
(2)餐饮公司需开正式发票,以转账方式支付。
(3)服务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社保、医保、福利费、管理费、法定税费、培训等费用。
注:向学员、教职工、共建单位人员提供的饭菜菜金由餐饮公司直接向服务对象收取,学校接待、合作办班餐费的结算方式另行协商。
五、服务期限: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
六、招投标方式
采取邀标方式进行,邀请相关餐饮企业于2019年7月19日上午9:00,在市委党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,就公司基本情况、泉州地区成功案例、人员配备和服务、提供的花色品种、经济核算、食品和卫生安全、就餐环境向考核小组当面陈述(每个企业陈述控制在15-20分钟),最终由考核小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企业。
七、注意事项
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 7月18日下午5:00。报名参加投标餐饮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陈述提纲(A4纸4页以内)。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陈述会。会前向市委党校总务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身份证原件核对。
2、中共泉州市委党校校食堂经营方案(需加盖公章)。经营方案的内容应与陈述提纲一致,并对陈述提纲作详尽说明。
3、餐饮公司相关材料
(1)、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19条第2款规定条件。
(2)提供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并提供原件核对。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允许提供餐饮服务。
(3)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。非法人代表报名的,须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书,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)及身份证原件供核对。
陈述提纲、经营方案和其他材料份数:25份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市委党校总务处 陈老师
联系电话:22784667
中共泉州市委党校总务处
2019年7月9日